关于开展2022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校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桂教资助〔2022〕22号)的精神,现将我校2022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学制年限内符合评选条件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二、奖励标准及名额 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各奖励等次比例和奖励标准为:
奖励等级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指标比例(%) |
20 |
30 |
50 |
奖励标准(元) |
15000 |
10000 |
5000 |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奖励等次比例和奖励标准为:
奖励等级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指标比例(%) |
20 |
20 |
40 |
奖励标准(元) |
8000 |
5000 |
3000 |
奖励名额比例以在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为基数进行计算。 三、评审办法及实施细则 各学院根据《广西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西大研〔2019〕28号)以及《参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科研学术成果的要求与认定》(见附件2)的要求,结合本学院的学科专业特点和研究生的实际情况,制定、细化评审细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实施评审工作。实施细则需在本学院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加盖公章报学生工作处备案。 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精心组织,成立由学院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学生工作和研究生工作院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辅导员、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负责本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组织、评审以及申诉等工作的处理。 四、工作程序 (一)个人申请。研究生本人应如实填写《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向所在学院学工组提交申请,并附相关材料以供学院审核,存档。 (二)学院评审。学院对申请学业奖学金的研究生进行资格审查、初步评审,确定名单,各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必须在10月25日前完成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三)学校审定。各学院于2022年10月26日前将评审纸质材料,按要求装订成册后上交学生工作处(大学生活动中心407号房6号工位)。学校评审委员会根据学院申报情况进行评审,并经学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学业奖学金一次性打入获奖研究生本人银行账号。 五、材料报送 (一)纸质版材料:按以下顺序排序,装订成册(具体见附件3装订要求): 1.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 2.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结果公示情况。 3.2022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先博士后硕士)。(汇总表见附件4、附件5) 4.推荐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的顺序应与学院推荐学生汇总的排名顺序相符。(其他个人申请材料如成绩单、对应的成果、获奖证书复印件,支撑证明材料等,由学院存档管理。) 纸质版材料仅需上交一份到学校,另一份学院留底。 (二)电子版材料: 2022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见附件4、附件5)于10月26日前发到工作邮箱zzzx@gxu.edu.cn。 联系人:覃连姣 0771-3231131
附件: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参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科研学术成果的要求与认定 3.填表及材料上交装订要求 4.广西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博士) 5.广西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硕士)
学生工作处 2022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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