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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在校学生参加南宁市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

2021年10月26日 09:21  点击:[]

各学院:

为做好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确保在校学生及时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及待遇享受

所有在校学生,包括:全日制本科生、学术博士生、学术硕士生、专业硕士生(全日制)、专业硕士生(非全日制)。

在校学生参保,不受户籍限制,凡在南宁就读的学生都可参加南宁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包括:门诊医疗统筹待遇、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待遇、住院医疗待遇(含异地住院就医)、学生意外伤害医疗待遇及大病保险等。

二、缴费说明

(一)缴费标准及缴费时间

参加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为320元/人年。缴费时间为:2021年9月1日至12月31日。

(二)缴费方式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由税务部门征收,由学生自主缴费,建议2021年11月30日前完成。学生可通过微信公众号搜索“广西税务12366”,或通过扫描税务部门出示的“广西税务12366”微信公众号二维码关注公众号,进入“办一办”功能菜单,选择“社保费缴费”功能进行缴纳保费。该渠道可办理社保缴费和缴费清单查询业务。

学生也可以通过其他线上渠道、银行扣费、柜台缴费等方式缴费,具体缴费方式见附件1。

(三)缴费相关说明

1. 正常缴费后享受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2. 个人缴费应在规定缴费期内按年度一次性缴纳。已经参保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不得重复参保和重复享受待遇。

3. 符合政府代缴条件的困难特殊人群(城乡低保人员、特困人员、孤儿、残疾人、低收入家庭人员、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脱贫不稳定人口、返贫致贫人口、计生家庭成员),须在户籍所在地参保缴费,民政救助对象在认定地参保缴费,并享受相应的政府代缴政策。

4. 如有缴费不成功的同学请于11月30日前到学院登记信息。由学院统计完毕后,于12月4日前将《南宁市2022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投保不成功名单登记表》(附件2)纸质版交到学生工作处(大学生活动中心408室),电子版请发送至办公邮箱:xsswgl@gxu.edu.cn。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学院加强政策宣传和教育引导,通过班会等多种形式让每一名学生了解医保政策,增强学生的保险意识。

(二)请各学院精心组织,积极引导,鼓励学生参加保险,努力实现学生应保尽保。

学生工作处咨询电话: 0771-3239584

税务部门咨询热线:0771-12366、南宁市西乡塘区税务局咨询热线:0771-3806602

社保部门咨询热线:0771-12333、南宁市社保局西乡塘管理部:0771-3169352


附件:

1.南宁市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方式.docx


2. 南宁市2022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投保不成功名单登记表.xlsx



学生工作处

2021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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