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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在校学生参加南宁市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

2020年11月10日 08:57  点击:[]

各学院:

为做好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确保在校学生及时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及待遇享受

所有在校学生,包括:全日制本科生、学术博士生、学术硕士生、专业硕士生(全日制)、专业硕士生(非全日制)。

在校学生参保,不受户籍限制,凡在南宁就读的学生都可参加南宁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包括:门诊医疗统筹待遇、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待遇、住院医疗待遇(含异地住院就医)、学生意外伤害医疗待遇及大病保险等。

二、缴费说明

(一)缴费标准及缴费时间

参加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为280元/人年。缴费时间为:2020年9月1日至12月31日。

(二)缴费方式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由税务部门征收,由学生自主缴费,建议2020年11月30日前完成。学生可通过微信公众号搜索“广西税务12366”,或通过扫描税务部门出示的“广西税务12366”微信公众号二维码关注公众号,进入“办一办”功能菜单,选择“社保费缴费”功能进行缴纳保费。该渠道可办理社保缴费和缴费清单查询业务。

学生也可以通过其他线上渠道、银行扣费、柜台缴费等方式缴费,具体缴费方式见附件1。

(三)缴费相关说明

1.个人缴费应在规定缴费期内按年度一次性缴纳。已经参保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不得重复参保和重复享受待遇。

2. 符合政府代缴条件的困难特殊人群(城乡低保人员、特困人员、孤儿、残疾人、低收入家庭人员、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落实计划生育政策的农村独生子女户和双女结扎户或者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父母及其子女),须在户籍所在地参保缴费,医疗救助对象在认定地参保缴费。

三、参保登记说明

(一)学生缴费前,需在医保部门完成参保登记。学生可自行到医保部门登记,也可通过学校代办登记手续。

(二)学校已为所有2020级学生和高年级进行了参保登记。部分学生在学校录取的姓名与社保系统的姓名不一致,需自行到南宁市社保局办理登记。部分研究生已经参加了其他基本医疗保险,无需重复参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请各学院通知这些参保不成功的学生,具体名单见附件2。

(三)如有缴费不成功的同学请于11月30日前到学院登记信息。由学院统计完毕后,于12月4日前将《南宁市2021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投保不成功名单登记表》纸质版交到学生工作处(大学生活动中心A406室10号工位),电子版请发送至办公邮箱:xsswgl@gxu.edu.cn。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学院加强政策宣传和教育引导,通过班会等多种形式让每一名学生了解医保政策,增强学生的保险意识。

(二)本年度学生参保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学院精心组织,积极引导,鼓励学生参加保险,努力实现学生应保尽保。


联系老师:曾老师 0771-3239584

税务部门咨询热线:0771-12366、南宁市西乡塘区税务局咨询热线:0771-3806602

社保部门咨询热线:0771-12333、南宁市社保局西乡塘管理部:0771-3169352

附件:

1. 南宁市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方式

2.广西大学2020级学生参保登记不成功名单

3. 南宁市2021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投保不成功名单登记表.xlsx


学生工作处

2020年11月10日



附件1:

南宁市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方式

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时间为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个人缴费标准为每年280元。从2019年7月1日起,南宁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收工作划转至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负责。税务部门提供以下缴费方式:

一、“广西税务12366”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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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机微信APP

02.jpg

三、手机支付宝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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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银行柜台缴费

缴费人持身份证到市县区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广西农信社、柳州银行、桂林银行、光大银行、兴业银行、北部湾银行等12家签约银行储蓄网点柜台缴纳保费,也还可以利用银行提供的自助缴费、线上缴费等其他缴费方式缴纳保费。该渠道可办理社保缴费和个人委托扣款缴费协议业务。

五、移动智能终端(POS机)

缴费人持身份证、银行卡可在村居委、乡镇或街道办事处的社保经办点通过移动智能终端(POS机)刷卡或扫码缴费。该渠道可办理社保缴费业务。

六、广西税务APP

在“广西税务局”官网扫描APP二维码下载客户端、在电子税务局首页在下载区点击扫码下载客户端,安装运行后,根据提示完成注册。登录后使用“社保费缴纳”功能完成缴费。该渠道可办理社保缴费和缴费清单查询业务。

七、广西电子税务局

缴费人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官网进入“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子税务局”。注册登录进入申报缴费功能界面进行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

八、虚拟户客户端

学校及村(居委)经办机构,须统一为学校学生或本村参保人统一代缴保费的,可以通过在“广西税务局”官网下载并安装使用虚拟户客户端办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的统一代缴。

九、办税服务厅自助终端

缴费人可到各县(城区)、乡镇税务局办税服务大厅,使用办税大厅中的自助终端缴纳保费。

温馨提示:请南宁市市民按照政策要求及时缴纳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避免由于漏缴、错缴等原因造成无法享受待遇的情况。

税务部门咨询热线:0771—12366、0771—5525382;

   社保部门咨询热线:0771—12333、0771—5854059、0771—5850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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